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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声明未对药品首家认定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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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有人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义,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首家或原研单位认定一事,国家药监局昨天发表严正声明称,该局从未进行过此事项的认定工作,所谓国家药监局首家认定的证明是虚假的。

近期,国家药监局陆续收到部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转来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来函,要求对其生产药品进行首家或原研单位的认定,同时反映已有企业得到了上述证明,并以此作为药品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国家药监局表示,该局无认定药品研制生产首家或原研的相关职能,也从未进行过此事项的认定工作。近期出现的所谓国家药监局首家认定的证明是虚假的,其证明使用的药品注册专用章是伪造的。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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