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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二药事件”首起集体诉讼本月26日宣判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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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获悉,经过了一年多的等待,曾轰动一时的齐二药“药害”事件11名受害者民事诉讼案初定于本月26日上午宣判。这起案件是齐二药首例集体诉讼案,所以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将为近期频发的“药害”事件中,受害人的索赔起到借鉴作用。

2006年4月19日,广东中山三院开始采用在药品采购中惟一中标的“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不久后,65名陆续使用该药的患者部分出现了肾衰竭等严重症状,其中13名患者死亡。同年5月,“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被认定为假药,全国紧急查封。

“11名受害人向包括中山三院在内的四被告索赔共数千万元,不过,目前还无法对最终的判决结果预测,但我们希望可以多赔一些,这也是对受害人的一种保护。”昨日,这起齐二药集体诉讼案的代理律师陈北元表示。

法院于去年3月立案,如按照《民事诉讼法》此案早应审结,但由于种种原因,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几次做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今年1月23日,因使用“齐二药”亮菌甲素而导致中毒并引发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病人中惟一幸存者任贞朝,最终没能等来法院的判决就在中山三院去世。

“在"药害"事件中,受害人都是最苦的,偏偏目前我国对于假药的诉讼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机制,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不仅让受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更是希望建立一套对违法造假企业的惩罚性赔偿机制”。陈北元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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