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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7种补充剂型规格药品执行限价
  • 作者:佚名    数据来源:当代医药市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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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从20日起,新疆对头孢哌酮他唑巴坦等27种补充剂型规格药品执行最高零售价格。凡销售此次定价药品的生产经销单位和医疗机构,售价一律按不高于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此批限价涉及20种西药,7种中成药,用于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妇科病等。其中,阿司匹林肠溶片100mg×30片,每盒19。8元;血塞通胶囊剂100mg×24粒,每盒(瓶)37.4元;阿胶强骨口服液10ml×10支,每盒29元等。

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以前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凡是高于本次制定的标准,一律以本次价格为准;从今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同时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加价率。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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